现在有部分情侣在谈恋爱之前都要“约法三章”,其中有一条那就是经济必须aa制。用现在的年轻人的话说,就是“原本以为能给我爱情,但最后不但没有爱情,还要分走我的面包”。有这样的经历和教训,谈感情之前一定要分清谁是谁,该花的钱如何算清楚。
可僧多粥少,男人不愿意给女友花钱,别的男人愿意啊。所以,这种约法三章,只能是男人一厢情愿的想象。
无论是奔着结婚为目的恋爱,还是已婚后的婚外情,都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经济利益,因为外出聚会、开房、节假日的送礼等,都需要涉及到钱的问题,总不可能只谈感情,从不花钱吧?
相对于原配婚姻妻子的节俭,处处考虑省钱,婚外情的女性绝不会在花钱方面考虑,因为说直白一点,要和另外一个女人共用一个男人,不图钱,那图什么呢?再说, 婚外情每一次活动都需花费,理应由男方负责承担。
有一对情侣曾在分手时列出一份花费清单,男方数年来为女方花的费用都在上面,女方看后保持沉默,因为既不能否认该费用,也无法说服自己拿钱出来,为曾经的感情买单。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大大小小的费用加起来,可不比家庭开销小,由此来看,谈婚外情更费钱。要么不谈,只要谈,那就无法避免这一笔不小的开支。
被伴侣知晓,会失去财政大权,或被离婚被分财产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由于某一方在婚内主动破坏婚姻关系,由此造成夫妻离婚,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过错方会少分财产。当然,这需要证据,证明对方真的出轨了,口说无凭。
也就是说,谁卷入婚外情,被夫妻的另外一方知道了,只要是证据充分、查有实据,就会少分财产,如果另一半手段厉害,他搞不好还得净身出户。
退一步说,那怕不离婚,只要被坐实有婚外情,相信另外一方也不会再让他染指家里的经济大权,因为谁也不想看到自己家的钱,被拿去用在另外一个女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