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家政招聘截图在网络流传。这则招聘由北京某家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发布在朋友圈,招聘要求是35岁到58岁的女助理,工作内容是陪同50岁女士逛街、理疗、旅游、做家务、饭菜。但东北、河南籍贯无缘。这则招聘将河南人和东北人排除在外,引发了网友争议,网友指出这样的招聘已经属于就业地域歧视。
▲招聘公告截图
10月3日,记者联系到了负责招聘的中介人员,其表示没有考虑过是否存在歧视,自己仅是按照客户要求发布招聘信息。记者查询发现,类似将东北人和河南人排除在外的家政招聘还有不少。
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就业歧视?应该如何改善?长期从事劳动就业领域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政中介公司在招聘中注明河南、东北人无缘的做法是明显的地域歧视,明显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就业促进法》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不得因为地域而歧视就业者。但是提到了一个总括性的规定,就是向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尽管法律没有提出针对“地域歧视”的特别规定,但总括性的规定同样适用。针对这种就业歧视,个人维权成本太高,应该尽可能由公权力来参与矫正规范。
多家家政招聘拒绝河南人、东北人
有家政公司直言:河南人口碑不好
上述中介人员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在家政招聘中,客户要求将河南和东北的从业者排除在外的情况很多。为什么家政服务的招聘会要求求职者的籍贯?另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直言:“因为河南人的口碑不是很好。”
记者在一家政服务企业的公众号上发现,这家企业为北京、上海等地业主或当地家政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有多条招聘信息提到,籍贯或者地域要求河南、东北无缘。其次还发现,一些招聘明确表示不要湖北、河北籍贯的从业者。
▲某公司微信公众号截图
记者联系到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表示,“我们只是做招聘信息的整合,很多都是复制粘贴过来。并不是说对河南人东北人有偏见,有些户主喜欢南方人,有些客户喜欢北方人。我们只是平台方,我们不负责介绍工作。上面的凯发旗舰厅登录的联系方式都是户主或者招聘公司自己的电话。”
劳动法专家:明显是地域歧视,违反法律规定
家政中介公司发布这样的招聘公告是否属于就业歧视?中介口中“我们只是代替客户发布招聘信息”是否可以成为抗辩理由?长期从事劳动就业领域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政中介公司在招聘中注明河南、东北人无缘的做法是明显的地域歧视,明显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
王天玉介绍,家政服务行业比例最多的还是作为中介渠道,客户是通过他们来招人。假如家政公司与家政从业者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里可能触及到《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中不准就业歧视的相关规定。这两部法律中,尤其是《就业促进法》,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不得因为地域而歧视就业者。但是提到了一个总括性的规定,就是向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尽管法律没有提出针对“地域歧视”的特别规定,但总括性的规定同样适用。
如何改善就业地域歧视?
专家:尽可能由公权力来参与矫正规范
虽然这是一个违法行为,但在现实中改善这样一种就业地域歧视确实存在困境。
2019年发生的“河南女孩应聘遭拒案”备受各界关注。河南女子小闫在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求职,因为是“河南人”而被拒。小闫认为公司招聘人员存在地域歧视行为,将该企业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2019年11月2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向小闫赔偿精神抚慰金9000元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共计10000元;向小闫口头道歉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这一案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会对就业地域歧视的观念。
但在现实中还是存在大量明显存在就业地域歧视的招聘信息,如果不通过诉讼的方式,如何推动改变?
王天玉表示,在劳动力市场存在多种歧视,地域、年龄、性别等多种形态,造成了劳动力市场不规范。让当事人自己去维权,涉及到维权成本的问题。劳动者选择绕开歧视,其实就是因为不想消耗时间精力,他们很难与大环境来对抗,有一两起诉讼也很难从根本上扭转。
王天玉认为,反就业歧视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由公权力来参与矫正规范。这也属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范畴。遭遇就业歧视的当事人和普通市民都可以向劳动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他同时提到,针对这些普遍存在的歧视现象,如果能将就业歧视纳入公益诉讼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王天玉还提出,反对就业歧视是一个过程。一些招聘虽然明面上将歧视性招聘要求拿掉,还可能存在隐性的就业歧视。但这起码已经表示人们普遍不能接受歧视,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就业公平。“不在明面上歧视,再去谈下一步。目前我们做的还是第一步。”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编辑 谭王雨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6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