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
6月29日,几位学生家长拿着一沓微信截图证据材料来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反映。
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行动。经查,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党员)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2020年2月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种名为“x教授”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原来我只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也赚点零花钱,没有想到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如此困扰,也影响了教师的声誉,实在不应该。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一门心思扑在教学工作上。”王某表示。
“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该组负责人表示。
一则做微商耗时间耗精力费心思,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家长会怎么想?
二则微商的盈利手段主要靠的就是交际圈,一旦老师做起了微商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微信群里的生意对象,对老师推荐的产品,家长们如果不买,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受老师待见,买的话又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心累。
为做好“后半篇”文章,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教育部门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和全市面上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教师队伍从教履职行为,大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清廉教育”再上新台阶。
延伸阅读:
家长会变“推销大会” 老师如何教书育人
2019年12月30日,网传吉林长春一小学召开家长会,一家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上台宣传推销课程,被家长用手机拍下。12月31日,南关区教育局通报:给予红旗小学及校长通报批评;给予班主任记过处分,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虽然是培训机构在推销,但显然征得班主任同意,这当中如果有利益纠葛,那么班主任已经有参与经商的嫌疑,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人民教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论这位老师在不在编制之内,同样不能从事第二职业经商。如果培训机构只是班主任的亲戚朋友,但也不允许借班主任的关系把生意带到校园,这本来就有严格的纪律制约。
培训机构是不是强买强卖不得而知,但培训机构既然是班主任请来的,而且是在班主任组织的家长会上,不买恐对自己的孩子“不利”,应是家长普遍的担心。因此即便不需要,也多少会买一点,这已经是变相的强买强卖,也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之嫌。而有些家长或为了“巴结”班主任,更会多买,甚至还帮助推销,这显然更助长了不正之风。
显而易见,家长会变“推销大会”成何体统,老师又如何为人师表。班主任“言传身教”的,是想方设法地为明显有着利益往来关系的培训机构牟利,实际上也是图利自己,不仅老师斯文扫地,本是净土的校园,也被铜臭味所熏染。
老师的使命不仅是教书,更是育人,如此师不自尊,又如何重教?也因此,不仅老师本来的崇高形象,在学生的心目中訇然倒塌,老师们的教育效果也可能抵消为零,而老师庸俗和势利的替移默化之下,学生难以潜心读书也罢了,还足以摧毁学生守望着的精神家园。
问题还在于,班主任并非不知道家长会变“推销大会”,应是老师的“大忌”,也为制度所禁止,却依然无所顾忌,折射出的是学校师德不彰的氛围,这更应该引起重视。而杜绝类似的荒唐,提升师德,强化对老师的监督制约,应是当务之急,也是根本之计。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杭州日报 东方网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4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