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具体措施中指出,支持新消费业态发展,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实施精细化管理。
《意见》内容显示,支持新消费业态发展。推进夜市经济发展,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夜市,指导夜市落实管理主体、实施商户自治。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实施精细化管理。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等工作。
同时,实施“轻微免罚”制度。聚焦市容环境卫生、文明施工、房产市场管理等领域,发布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
此外,在上海市城管执法局6月1日公布的《 对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0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中也指出,我局按照市商务委推动夜间经济、支持特色小店的联合发文精神,出台了城管执法系统的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本系统推进夜市经济发展。包容审慎监管夜市经济、特色小店经营行为等。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4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