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328万册儿童读物 团伙8人获刑
昨日,北京市三中院,盗版328万册儿童读物的8人获刑。本版图片/新京报实习生 陈婉婷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上午,涉案328万余册、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盗版图书册数最多的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宣判。团伙8人中,主犯赵春广以犯侵犯著作权罪获刑6年半,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缓刑到4年有期徒刑不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呈现家族联手,分工严密;窝点隐蔽,手段多样;线上线下衔接,产销一条龙特点。而这些盗版书印刷粗糙、油墨有害、文字错误百出,一旦流入市场,不仅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还影响儿童认知。
8个仓库起获逾360万册涉案书籍
2016年6月,有匿名举报称,北京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涉嫌存在存放盗版幼儿图书的仓库。接报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将线索转至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北京市公安局处理。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起地下盗版图书的制售交易链浮出水面。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2016年9月,赵春广伙同其父亲赵树本、其堂弟赵俊豪(另案处理)、雇用工人邢丽彬一起从事盗版图书活动。
2016年9月,执法机关在北京通州区和朝阳区查获8个存书仓库,现场起获涉案书籍共计3603461册。经鉴定,其中3281554册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
主犯获刑6年半罚金150万元
八名被告人相继被警方控制。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春广、赵树本、赵俊豪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此外,团伙明知盗版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逃避查处,赵春广还躲到老家河南新蔡县。被告人苏进学、张瑞明在明知其犯罪情况下,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转移并窝藏在开封市某小区,均构成窝藏罪。
一审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春广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
赵春广等4人不服判决,上诉至三中院。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三中院刑二庭庭长王海虹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盗版图书册数最多、少儿出版物码洋最大的案件。
■ 追访
盗版流行绘本 影响儿童认知
整个盗版交易链中,以赵春广为首,其和上下游联系基本通过电话、qq、微信,交易主要使用现金和支付宝;赵树本协助经营;赵俊豪负责开车送货;邢丽彬负责配送图书。
具体来说,赵春广等人将绘本样本交由私人扫描、排版,再发至指定的地下印刷厂、装订厂进行印刷、装订,最后将图书分别运往赵春广、赵树本在北京通州区、朝阳区租赁的仓库。
这些图书少部分在赵春广、赵俊豪等人开设的网店零售,以快递方式发往全国各地,绝大部分批发至朝阳区王四营图书市场。在该地区的个体商户张雨辰、王芬霞,所售盗版书基本全部来自赵春广处,进价为1.2元到1.6元左右,售价1.7元至4元不等。
据了解,这些盗版图书主要为市面上流行的儿童书籍,涉及数十家出版社1800余种图书。
其中包括法国儿童科普经典“第一次发现”系列丛书(接力出版社)、日本绘本“可爱的鼠小弟”系列(南海出版公司)、“聪明豆”系列绘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英国绘本《我爸爸》(河北教育出版社)、德国绘本《牙齿大街的新鲜事》(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等。
“这些盗版书成本低廉、印刷粗糙、油墨有害、画面模糊不清、文字错误百出,危害儿童健康,且影响认知。”主审法官王海虹表示,该行为还蚕食正版图书的利润,扰乱文化市场秩序,因此要严厉查处盗版活动,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