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4月24日电 (任丽娜)24日,山西省环保厅对外通报了2018年3月份全省11个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3市获奖励,8市被扣罚。其中,忻州因空气质量改善不力被扣罚807.40万元(人民币,下同),成为全省扣罚最多的地级市。
从统计情况看,3月份山西全省11市在环境空气质量指标方面有不同程度改善,大同、朔州、吕梁3市综合奖惩资金额共计826.83万元。其中,吕梁综合奖惩情况获得全省奖励金额最多的地级市,奖励341.87万元。
此外,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忻州、临汾8市综合奖惩资金额共计-3453.51万元。其中,忻州市因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so2三项指标同比均有恶化被扣罚807.40万元,成为全省扣罚最多的地级市。
据了解,山西11个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好或是变坏,省里将给予地方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对当月监测结果差于考核基数的城市,进行资金扣罚。对当月监测结果好于考核基数的城市,给予资金奖补。当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不进行扣罚。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吕梁市在2018年3月份因空气质量改善度大,拿到了全省最高的奖励资金,但在山西省环保厅同步通报的2018年3月份全省各县的空气质量排名中,除大同灵丘县因数据有效性不足,排名按照倒数第一处理外,吕梁市4县市(文水、孝义、汾阳、交城)3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均全省垫底。
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山西省2018年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的县市(从第97名到第88名)依次为:灵丘县、文水县、孝义市、汾阳市、交城县、寿阳县、河津市、灵石县、清徐县、高平市。
3月份,山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市依次为河曲县、左云县、平顺县、广灵县、芮城县、静乐县、五台县、五寨县、娄烦县、隰县。(完)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