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富顺法院供图)
自贡:订酒送车送手机?男子私刻公章骗取412万余元
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24日讯(李莎 曹熙翔 记住 徐昭磊)一男子为满足自己挥霍,打起了私刻公章冒充某经营部工作人员行骗的歪主意。他以订酒送车送手机的方式取得经销商信任后,骗取酒水订购金412万元。近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阿宽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赃款412万余元,退还各被害人。
原来,李阿宽是一家酒类公司安排到富顺协助某经营部销售白酒的工作人员。2015-2017期间,李阿宽私自刻了枚虚假的“某经营部”公章,多次使用该公章以富顺某经营部名义,编造假的促销政策。如只要先预付货款,就能享受到特价酒,引诱富顺片区经销商订购某品牌酒,并收取预付金等。为进一步取得白酒经销商们的信任,李阿宽不仅谎称达到一定销售额就奖励面包车和苹果手机,甚至还自己出钱购买了面包车和手机奖励给了部分被害人。这样的伎俩使得不少经销商都信以为真,继续在李阿宽处订购酒水。
李阿宽在收取多位经销商的订购金后,便采取部分供货或者不供货的形式来推托。一旦遭遇经销商多次催促发货时,李阿宽就向对方出具欠条或向另一经销商以赊账形式买酒充抵,拆东墙补西墙,把这样获取而来的资金进行大肆挥霍。
2017年4月12日,早已债台高筑的李阿宽,迫于压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时,李阿宽冒充某经营部名义骗取经销商预付酒水订购金的骗局才被暴露。据查,李阿宽共骗取十余人财物,累计诈骗金额41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阿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冒用某公司名义,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被害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获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