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5日起,“全国第二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在国家典籍博物馆开展,但展览开始后没几天,便陆续有网友反映称,展出的部分作品中涉嫌抄袭此前书法作品,字体、章法及印章使用上均与已经发表或是获奖的书法作品高度相似。
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到展厅探访看到,涉嫌抄袭的几幅作品仍在展出。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接到相关作品涉嫌抄袭的举报,目前正在汇总情况,接下来统一进行处理。被抄袭的一位原作者表示,其已经了解自己作品被抄袭一事,已接到书协询问电话。
乔某某作品事件
大学生书法作品被指抄袭
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介绍,全国第二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展于11月25日上午在国家典籍博物馆举行了开幕式。但展览开始后没几天,网上便出现了一种声音称,展出的部分作品中涉嫌抄袭,展览作品中的字体、章法及印章使用上均与此前发表或展出过的作品有高度相似之处。
有看过展览的网友称至少看到三幅作品涉嫌抄袭,其中一副是咸阳师范学院宋某某的作品被指抄袭罗小平的《苦瓜和尚语录》。另一幅是鞍山师范学院的乔某某的作品被指抄袭秦朋的《兰亭诗》,而秦朋的原作曾入展第六届兰亭奖。第三幅则是来自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温某的作品被指抄袭赵廷山此前作品《篆书孟浩然诗三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书协2015年的一份公告显示,赵廷山的这一作品其篆书笔法、结构与刘颜涛作品基本一致,性质被认定为抄袭刘颜涛作品。
11月30日,北青报记者到国家典籍博物馆探访看到,网传涉嫌抄袭的乔某某和温某的作品都被悬挂在正对展厅门口的展板上。另一个涉嫌抄袭的宋某某的作品则被悬挂在展厅中部的展板上。三幅作品与网传中使用的图片相符合。
秦朋原作品图说法
原作者称已了解抄袭一事
11月30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其中一位被指抄袭的咸阳师范学院的宋某某,对于参展作品抄袭,宋某某始终未给予回应,而且“拉黑”了记者。
据渭南市书法家协会网站介绍,宋某某被指抄袭的原作者罗小平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其作品在全国草书大展等展览中多次获奖。12月1日,罗小平对北青报记者称,他已经了解到网传其作品被学生抄袭一事,中国书协也已于近日联系罗小平询问其原作发表情况。罗小平认为,宋某某的作品“全盘在抄,形式和我的一模一样,这样确实不好”。罗小平对北青报记者介绍,他的原作完成于三年前,作品还参加了第三届草书展,目前作品应该没有在其他地方发表过。
罗小平称,抄袭参展或获奖作品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抄袭者会变通,有的则会全盘抄袭,他的作品之前也曾多次被抄袭。但罗小平并不想过多评论被抄袭一事,“作为原作者不太想发声,我也不认识抄袭的作者,不想主动说这件事,也不想因此蹭热度炒作自己。”罗小平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是临摹或借鉴作品,作者会保留自己的风格和想法,但如果原封不动照搬,可以认定为抄袭。
罗小平的作品此前曾多次参与过不同的书法展览,他也表示送展的作品在筛查上存在一定难度,而且评委记不住所有作品,“评委觉得写得不错,发出来可以让书法爱好者参观,可能就发出来了,如果有抄袭,那发出来也可以让作者或其他爱好者看到,出现问题也可以向主办方反映。”
回应
书协展览部已收到相关举报
11月30日,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书协展览部。展览部工作人员称,已经接到了相关举报,事实上关于抄袭或代笔的举报也不止这三起。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汇总情况进行统一处理,因举报内容各异,后续要看是否再进行面试或请专家进行审定。对于三幅作品仍在展出的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作品也不会贸然撤展,会在收集信息处理之后再做决定。
对于如有抄袭或代笔的情况如何进行处理,书协网站上此前发布的展览征稿启事中注明,本次展览对入围作者将延续高抽查比率,实行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及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征稿启事中还特别提及,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以及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也长期有效。
现象
书法展曾多次曝出抄袭现象
北青报记者检索资料看到,除了此次大学生书法篆刻展中部分作品被指抄袭以外,在此前举办的书法展览中也多次曝出抄袭现象。今年10月,中国书协网站上曾发布公告,在“全国第二届大字书法艺术展”中,部分入展作品被指涉嫌违规抄袭。9月21日,中国书协组织专家赴江苏镇江对存疑作品进行了现场比对;9月27日,组织部分作者在北京进行了现场考核,其中:《波动云过联》《如龙似凤联》《成都为客作》《金石书画联》未通过评委考核,《过香积寺》的作者缺席面试。书协决定取消以上五件入展作品作者的入展资格,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已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
此前提到的赵廷山被指抄袭刘颜涛的作品《篆书孟浩然诗三首》也出现在了2015年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中,后专家组比对认为赵廷山的作品其篆书笔法、结构与刘颜涛作品基本一致。作为国展投稿作品,其性质仍属于抄袭。
同一场展览中,被评为优秀作品的《隶书君子贤者联》被认定为临摹《石门颂》集联,作品被取消优秀作品及入展资格。
律师
临摹他人作品或构成侵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介绍,从法律上看,书法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项里的“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临摹只是出于个人学习不构成侵权,而如果临摹作品是精确复制,且用于商业用途,则构成侵权。如果临摹作品与原作具有明显差异,那么可能构成演绎作品,可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演绎作品著作权的行使需要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未经原著作权人同意,未标明其身份就出版发行演绎作品,同样构成侵权。
韩骁认为,参展者临摹他人作品,又不存在合理使用事由,属于“剽窃他人作品”,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文/本报记者 郭琳琳 实习生 张曜麟 施世泉
专家
如何界定抄袭和临摹 业内存在争议
对于书法抄袭现象,几名书法专家认为抄袭情况并不少见,但对于展会前如何筛查抄袭作品,以及对于抄袭和临摹的界定,在业内也存在一定的现实难题和争议。北京书法家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北青报记者,展览中存在的问题一般包括代笔、抄袭和临摹,对于代笔,主办方往往会联系作者重新创作作品,如果创作的作品与提交的作品水平有较大出入,就会认定为代笔并进行处罚。但对于抄袭则较难认定,主办方往往不反对临摹古人作品,但不提倡临摹今人作品。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杨凤存则认为,临摹今人的书法作品必须要标明“临摹”的字样,否则就是抄袭他人作品。
《解放军美术书法》杂志资深编辑金路认为,书法抄袭及代笔近年呈现出增多的情况,尤其对于部分学生和一些学习者来讲,作品入展是进入主流书法圈子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很多学校开设了书法专业,社会上也出现了大量的书法班,其中有部分书法专业的学生或是书法学习者会想尽办法让作品入展,以便为日后工作提供一些便利,也因此难免会出现抄袭或代笔现象。
金路称,如发现作品涉嫌抄袭,主办方往往会取消作品的入展资格,还有部分展会主办方会将作者列入黑名单,作为每次参展的必查对象。除此之外,对于有哪些更为有效地避免抄袭现象发生的方式,业内也还在探讨,“目前还没有完善有效的机制来应对抄袭,更多还是靠举报,社会关注更多的话其实对于避免抄袭也是一件好事。”
金路认为,利用网络通信的便利,健全舆论监督机制,评选之后不仅公示名单,还需公示作品图片。增加抽查和面试的比例。建立书法行业诚信档案,联合地方和高校的书法团体组织对于这些不良现象视情节轻重采取对应处罚措施或是封杀抵制,增加这种违纪的成本。把严厉杜绝抄袭代笔行为列入各级书写组织章程,展览征稿启事中也要着重强调并注明处罚措施以示震慑。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