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孙伟 记者 袁玮)外卖员王某在送餐途中撞倒一名老太引发纠纷,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冲动的王某竟用手击打老太致其摔倒受伤。日前,徐汇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徐汇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28日中午,路老太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至浦北路虹漕南路路口准备左转弯时,突然被外卖员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双方就事故责任发生了口角。据案发地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在肢体冲突过程中,王某挥手打向路老太,致使路老太正向后摔倒在地。
为赶时间送外卖的王某以为路老太并无大碍,便匆匆驾驶电动自行车驶离现场。一名协管员见状,替路老太拨打110报警。周边群众还将王某掉落的一部手机交给路老太,后王某发现手机遗失便返回现场找寻手机。折回后发现手机在路老太手里,便向其索要,双方为责任认定方面再次引发口角争执。因路老太身体不适,便在儿子的陪同下先行离开。同年4月,王某在警方的通知下,自行前往康健新村派出所配合调查。
承办检察官认为,根据监控视频、被害人的伤势鉴定意见书等材料证明,路老太最终构成轻伤是由被告人王某击打所导致。而王某明知路老太年纪大,仍然击打路老太致其倒地,说明有伤害故意。王某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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