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2013年,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在上海设立,十年来,党中央先后分6批部署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格局。本报从今日起开设《自贸试验区十周年》专栏,系统报道自贸试验区十年建设经验及主要成效,以及各自贸试验区持续深化集成性改革和制度型开放的举措。
2013年9月29日,中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运行。十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在深耕细作中茁壮成长,进出口规模由2013年的0.7万亿元稳步扩容到2022年的2.1万亿元,注册企业数由设立之初的0.5万家增加至3.95万家。
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北京、湖南、安徽等自贸试验区相继设立。十年来,我国先后分6批陆续设立21个自贸试验区,涉及51个城市和海南岛全岛,总面积从不到30平方公里发展到3.8万平方公里左右,从“试验田”到“高产田”,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培育良种的经验落地开花。
今年1月至8月,我国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4.98万亿元,同比增长4.7%,高于全国外贸增速4.8个百分点,占同期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8.4%。
十年来,自贸试验区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驱动产业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了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以“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六大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正在崛起;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各方聚力发展融资租赁产业,这里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在浙江自贸试验区,集聚了油气企业上万家,目前保税燃料油加注规模居全球第五;在湖北自贸试验区,聚集光电子信息企业超过1.6万家,已成为中国光通信领域最大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基地;在江苏自贸试验区,集聚各类生物医药企业4000多家,年产值超过4000亿元。
“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使命。”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表示,十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总结“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累计复制推广了302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各省区市自行推广复制超过2800项。
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企业设立、变更、经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全国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推广了从创新通关监管模式、优化税收机制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在内的一系列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制度创新,促进我国贸易高质量发展。
在政府管理改革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简化审批、强化监管到优化服务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各地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自贸试验区探索并推广了从外汇管理便利化、跨境资本流动、人民币国际化到创新融资模式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
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很多先行探索,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向更大范围推广。助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率先试点并向全国推广了一批基础性、制度性改革成果,完善了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基础管理制度;由点及面推动深化改革,将经营主体关注的难点堵点作为改革开放突破点,探索实施一大批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措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径;推动共享改革红利,通过“最佳实践案例”等模式,将自贸试验区形成的经验做法,与全国其他区域共享,带动各地开放发展,提高行政效率。
“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更好发挥示范作用。”杨正伟说。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海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着力打造高水平、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海关积极支持5个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从速决定等11条措施。下一步,将不断加大压力测试力度,及时开展评估,适时扩大相关措施的适用范围。同时加强政策储备,加大先行先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助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4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