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信鸽协会的奖金,两名男子通过作假取得上海信鸽大奖赛的前4名,但最终因怕案发而没敢领奖金。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去年4月底,上海市信鸽协会举行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4月29日,龚某、张某分别将自己驯养的信鸽送交上海市信鸽协会参加比赛。5月1日,他们的参赛信鸽先后归巢,包揽了此次比赛的前4名。根据比赛规则,前4名的奖金总额为109.25万元。
眼看可以拿到百万元巨奖了,但两人却高兴不起来,还因此担惊受怕。原来在信鸽协会公布成绩后,众多鸽友发出强烈质疑。两人做贼心虚,商议后将作假信鸽杀死,并告知主办方参赛信鸽已灭失,放弃成绩和奖金。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人如此心慌,并放弃即将到手的百万奖金呢?
原来,他们在参赛前对信鸽做了一番“文章”。他们先是用驯养经年的老鸽子冒充比赛要求的一岁鸽,然后采用两地交替驯养的方式,让信鸽分别认识两地饲养点的鸽棚,最后在比赛中让信鸽搭乘高铁归巢,骗取好成绩。
据龚某交代,他从2016年就开始准备这次比赛。由于每年比赛集中放飞地都在河南商丘,他便出资在河南找人饲养这批信鸽。经过一段时间放飞,让信鸽认识河南饲养点的鸽棚,然后,与张某一起将信鸽带回上海饲养,又让信鸽认识了上海的鸽棚。
去年4月29日将参赛信鸽交给赛事主办方后,两人便驱车赶到河南饲养点。5月1日早晨,参赛信鸽果然飞回河南饲养点,两人便将它们装入牛奶盒中,乘坐高铁返回上海。
5月1日下午,两人将信鸽带至各自的饲养点放飞,造成参赛信鸽自己飞回的假象。最后,包揽了前4名。
在成绩引发质疑后,赛事主办单位向警方报案。两人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法庭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龚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由于两人主动放弃领奖,构成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到案后两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不法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一审判决后,龚某、张某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办案法官介绍,所谓“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