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8日消息,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据央广网此前报道,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修桥的组织者名叫黄德义,参与修桥以及收费的人员主要是他的家人。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2021年底,黄德义提出申诉。今年3月31日,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参考资料:http://www.ztwang.com/news/113972.html